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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爾多斯鄂托克旗招募公安警務(巡警)輔助人員公告(40名)

2019-06-25 12:07  |  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旗公安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通過旗人社局網站和旗人社局微信公眾平臺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由旗公安局根據(jù)報考條件和《暫行辦法》,對報考人員的戶籍、學歷和相關證明材料等基本情況進行審查;旗民政局、工會、勞動保障監(jiān)察綜合執(zhí)法局、殘聯(lián)及相關蘇木鎮(zhèn)嘎查村(社區(qū))等分別對烈士證、孤兒大學生、職工優(yōu)待證、因公死亡認定書、殘疾證及單親家庭大學生等情況進行審查并開具相關證明。自治區(qū)“六項基層服務人員”須提供服務單位證明或服務期滿證書參加資格復審。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和《承諾書》,持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4)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旗公安局局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不再另行公告,請考生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由于考生聯(lián)系不上而造成的考試延誤責任自負。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隨時關注旗人社局網站、微信公眾平臺關于考試相關信息,人社部門將不再以其它方式進行通知。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設定測試項目和評分標準。男性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中長跑、縱跳摸高;女性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800米中長跑、縱跳摸高,每項分值100分。體能測試結束后,需本人在成績單上簽字,并當場公布體能測試成績,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fā)生的3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成績的計算方法:體能測試成績=(10米×4往返跑得分+1000米中長跑/800米中長跑得分+縱跳摸高得分)÷3×30%。

  面試按照筆試加權成績+體能測試加權成績由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成績末位出現(xiàn)同分,同時進行面試。

  4.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語言表達、反應應變、形象氣質、適崗程度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 政審

  政審工作由旗公安局負責,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政審人員,同一崗位進入政審范圍的人員遇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一并列入。進入政審范圍人員按照政審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提交政審所需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考生政審不合格或因未參加政審被取消資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 體檢

  政審通過的考生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忌w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將被取消資格??忌w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資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政審和體檢結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后公示擬招募人員名單,公示期7天。期間,自動放棄的考生或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錄用資格,減少招募人數(shù),不進行遞補。

  (八)錄用

  擬錄用人員公示期滿,經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錄用。實行一年一聘制,服務期間其人事檔案、考核管理、工作補貼發(fā)放等全部由旗公安局統(tǒng)一負責,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有關要求

  (一)要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認真落實招募政策、錄用計劃、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錄用結果“五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各方面對招募工作的監(jiān)督。

  (二)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募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三)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任何工作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有違紀現(xiàn)象,要嚴肅處理。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募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實施方案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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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招警    內蒙古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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