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30人)
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30人】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的通知》(十人社發(fā)[2018]16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加強急需緊缺專業(yè)教師隊伍建設,按照“公開、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jù)市直學校教學需要,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應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人員。(詳見附件1《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表現(xiàn)良好;
(4)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犯罪記錄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和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繳費、領取準考證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22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十堰市教育局一樓大廳(茅箭區(qū)北京北路72號,公交15、16、18、28、31路均可,市體育中心站下車)。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4.資格審查:考生需攜帶附件2《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報名成功后,復印件(按以上順序裝訂)留存報名處??忌稍谑呤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rsj.shiyan.gov.cn/)、十堰市教育局官網(wǎng)(http://jyj.shiyan.gov.cn/)下載報名表格等。
本次招聘,報考者在滿足崗位學科一致且符合兩個崗位要求的條件下,可報考一個意向崗位和一個調劑崗位(備注欄不接受調劑崗位除外)。當招聘崗位無人報考或考生考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shù)情況時,服從調劑考生意向崗位落選且成績高于最低成績標準前提下,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組織調劑。
考生無法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進行報名。被委托人持委托協(xié)議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報名材料現(xiàn)場報名繳費。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報名時還須持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考生需按照崗位表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持有效期內對應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考試合格證明進行報名,但必須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上述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里不能取得上述證件的,取消相關資格。
根據(jù)全國職業(yè)教育大會精神和習 近 平總書記對職業(yè)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為推動職業(yè)教育高質量發(fā)展,努力建設高水平、高層次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yǎng)體系,提升中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水平,在本次招聘中職學校部分專業(yè)課教師崗位時,放寬教師資格證取得時間??忌柙谵k理完聘用手續(xù)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消聘用資格,用人單位與考生解除聘用合同。(具體崗位見附件1)。
5.現(xiàn)場繳費:資格審查合格后,需參加筆試的崗位,筆試報名費100元/人,筆試報名費現(xiàn)場繳納。入圍參加面試者,面試報名費50元/人。直接參加無學生講課面試和技能考核面試的崗位面試費50元/人。面試報名費繳納根據(jù)面試公告另行通知。
6.領取準考證:完成報名的考生根據(jù)筆試公告領取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的考生根據(jù)面試公告通知領取面試準考證。
7.現(xiàn)場報名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在報名資格審查時,若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經核實將取消資格,并在檔案中記入不誠信記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筆試、面試和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試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考生僅需參加面試或技能考核,部分崗位的考生需參加筆試和面試。具體考試方式請查看崗位表(附件1)中的筆試及面試方式。
1.筆試
(1)筆試范圍: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4)為準。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有關安排:詳見筆試公告,預計現(xiàn)場報名結束后一周左右在市教育局官網(wǎng)發(fā)布筆試公告。
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的《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和《綜合運用能力》兩科考試,兩科成績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考生只考單科或單科成績?yōu)榱愕牟荒苓M入面試。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閱卷完成后在十堰市教育局網(wǎng)站發(fā)布(預計筆試結束后5天左右)。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yōu)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對急需緊缺的崗位,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2;對報名人數(shù)低于1:2的招聘崗位原則上予以取消,對被取消的崗位已報名考生全額退費,如屬招聘單位特別急需緊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申請保留,劃定折算后為70分的最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面試
(1)面試的方式方法及相關要求
面試的類型:面試分為無學生講課面試和技能考核,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綜合素質,以及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總成績?yōu)?00分。
面試的組織:公開招聘崗位表中面試方式及成績占比為“無學生講課面試,100%”的,報名人數(shù)未形成競爭的由用人單位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組織面試。形成競爭的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面試。
具體崗位面試方式見崗位表(附件1)。
(2)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需筆試的崗位,筆試結束后按1:3的面試入圍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對達不到1:3比例的急需、緊缺的崗位,面試比例可放寬到1:2。對因其他考生放棄,僅1人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70分后入圍面試。
(3)發(fā)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至少在面試開考前5天發(fā)布,發(fā)布網(wǎng)站為十堰市教育局官網(wǎng)。
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天,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80分及以上,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80分及以上的,取消該崗位。
(4)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公告。考生持本人面試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或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相應比例+面試成績×相應比例。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具體比例以《崗位表》(附件1)為準。
在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時,如果同一崗位多人綜合成績相同造成不能按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時由市教育局從本次招聘總崗位計劃中空缺的崗位進行調劑。如無空缺崗位,則對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四)體檢、考察
1.體檢
體檢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費用考生自理。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2.考察
在市教育局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審查檔案、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考察中,若發(fā)現(xiàn)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考生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十堰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制合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三、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忌谡衅腹ぷ鞲鳝h(huán)節(jié)須遵守現(xiàn)場防疫規(guī)定并佩戴好口罩,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入考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公告《崗位表》(附件1),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次招聘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的指導、監(jiān)督。
咨詢電話: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0719-8699803;
舉報電話:十堰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719-8699857;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
1.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2.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x
4.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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